星期六, 8月 19, 2006

李教授老了!李教授真的老了!!!

《蘋果日報》2006年8月15日

〈陳水扁怎麼會寫部落格〉(專訪李家同)

Q:網路上的部落格(blog)書寫風潮,您有什麼看法?
A:什麼叫做blog呀?好像是寫給自己看的是吧?我知道別人可以去看,可我不相信哪個人會去看他的網頁,世界上有幾十億人,你叫我去看哪一個呢?我想大概都還是給自己看吧。
Q:有認識的朋友或學生寫部落格嗎?
A:沒有,就算我的學生有部落格,應該也是自己看而已,哪個學生的部落格會有人去看?至於我的朋友,多是電腦資訊學門的教授,恐怕沒有人有部落格,我們自 己的事都忙得不得了,要忙著做研究,真要寫文章,就去投稿給人家發表嘛,寫在部落格上,我也不會去看啊,我哪有那麼多時間?重要的東西,我會去看重要的網 站,為什麼要去看哪個人的網站呢?如果叫我去看每個人的自言自語,我也吃不消。
Q:您的文章常被轉寄,有朋友會轉寄他人的文章給您看嗎?
A:我聽說過自己文章常被轉寄,但我自己不太清楚;至於別人轉寄給我的東西,並不太多,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其實,我比較關注的還是紙本出版,以網路大量轉寄,絕對不是出版的方式。
Q:傳統媒體版面有限,但網路發表可以大量傳閱、突破這種限制,您同意嗎?
A:文章好才會被人家傳吧,如果文章不好,會有人幫你傳嗎?要說版面有限,那他的文章一定是不夠好吧,如果有的人就是認為自己文章好,那我就不知道怎麼講了,這種人一定很多嘛,多得不得了。
blog寫文章不算發表
這麼多人寫部落格,會不會是自己過乾癮?現在外面的大作家還是多得很,你去看那些人的文章不是很好嗎?你看,陳總統會不會寫他的東西?有寫也是為了宣傳,沒什麼好看的對不對?美國總統布希也不會寫,對吧?電影明星湯姆克魯斯也不會寫,對吧?
好了,寫的人都是名不見經傳的人,叫我去看哪一個呢?搞到後來大家都不看,自己寫就好。我想部落格是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讓自己很高興、很快樂。
Q:在部落格上寫文章,算不算是一種發表形式?
A:這不算發表,你自己寫好、馬上登出來,這哪算發表?發表是指有人看過、有人認為好,然後刊登出來,才算得上發表,自己寫了,然後把它貼在門口,這不算發表吧。
就好像一個人跳高,總不能自稱跳得很高,但是從來不參加比賽,可不可以呢?我籃球打得很好,卻從來不參加比賽,你要來看、就看我打球,誰要看呢?任何沒有經過review就登出來的文字,不能說是沒有意義,但是這種東西多得不得了,是叫大家怎麼看?
要是這樣子,天底下人人都是作家了對吧?就算是小學生也可以寫文章登在部落格上,這能算作家嗎?要算是的話,我也沒什麼意見,喜歡可以自己講,可你不要埋怨沒有人看,對不對?我還是好奇,這種東西有人看嗎?

記者吳宗璘採訪整理

-------------

也許是我消息不太靈通,今天去智邦的免費email收信時,看了一下熱門網摘,才知道李家同先生這麼驚人的言論。

我之前曾經看過李家同教授的文章,他總是以一種「社會良知」的形象出現在社會上,若常翻閱特定報紙,也可以看到李先生經常針砭時政。寫部落格是非營利性的,多寫一個字不會多賺稿費,或許投稿主流媒體,賺賺稿費,才是正道。

李先生認為,要投稿給媒體才算是發表,卻沒有意識到媒體被綁架了!媒體其實是菁英族群的傳聲筒,誰投稿的機率比較容易被登?都是被封為「意見領袖」之流者的意見才容易被選中,一般社會大眾的稿件若被報社認同,多只放在一小角,且內容多半是政治不滿的發洩,似乎有意凸顯一般群眾與「意見領袖」程度的不同。

正因為網路的發展,使這種意見發表權利的不對稱逐漸改善, web2.0的概念更是公民社會的一大步,blog及wiki正是「意見自由」的最佳表現,人人都可以有空間表達自己的意見,不必被他人「review」認可,只要自己認同,就可以發表。

這樣的模式,摧毀了舊知識階級的封建,破壞他們在言論市場的寡佔,因此,李先生這樣輕視新興媒體的態度是可以理解的,但他似乎不曾試圖瞭解blog的運作模式及使用情形,不願瞭解新事物。

我誠摯的希望李先生看到我寫的這篇文章,我也希望李先生可以試圖瞭解小眾媒體出現的原因及普羅大眾媒體接近使用權的困境。

我聲明一下,我不奢求有多少人可以看到這篇文章,我只求我的意見可以發表,讓他人有機會知道我的想法。我承認,我的確「名不見經傳」,部落格確實是「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讓自己很高興、很快樂」,我以此自豪。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