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媒體上撥送的不具名減稅廣告,相信只要有打開電視的人,都會對它超密集的頻率感到反胃。
有錢人為什麼不繳稅?省下來的錢拿一些出來拍廣告,還可以合法地繳更低的稅,從窮人剝削更多的錢,何樂而不為?
據稱廣告只需要一千多萬,大量購買還有折扣。稅率只要減個1%,就少繳好幾千萬以上的睡了。怎麼算都划算。
以下是公平稅改聯盟的短片:
星期五, 8月 29, 2008
星期日, 8月 03, 2008
學閥
前幾天,歷史老師給我們作97指考歷史科的考古題,看看我們的實力如何。寫完考卷,一題題幫我們訂正,訂正到第23題,老師就說,「這題很下流!」我一時間還沒反應過來。
參考答案是(C)
但事實上,這很有可能是一個學術界勾心鬥角的產物。
據歷史老師表示,這屆高三使用由王姓教授編著的中國史教材,其中明確引用題幹的詩句來佐證「江南曾經實施稻麥輪種制」。老師指出,她相信,任何一位熟讀課本的同學,很容易會按課本的見解,在本題中選(A),她認為學術界的惡鬥不應該延伸到攸關眾多考生權益的考場,如此對學子十分不公平。
有人的地方,難免會有派系。派系也無所謂好不好的問題,純粹是個人喜好,難以評論。但任何的恩怨,應該都只限於涉及的雙方,不應該牽連無辜的第三者。套用批踢踢的名言:「考生:『躺著也中槍!』」
在考場上,考生任人宰割。
大家會選哪個答案呢?
23.一位學者認為唐宋時期江南曾經實施稻麥輪種制,並欲引用白居易任職蘇州時寫的詩句:「去年到郡日,麥穗黃離離;今年去郡日,稻花白霏霏」證明自己的說法。關於這位學者的看法,以下說明何者較為合理?
(A)詩裡提到麥作、稻作,足以作為稻麥輪種的佐證 (B)詩中指出稻、麥產於不同季節,足以說明輪種制 (C)詩中並未指明稻、麥產自同一塊土地,不足為據 (D)詩人的描述多不精確,不適合運用在歷史的討論
參考答案是(C)
但事實上,這很有可能是一個學術界勾心鬥角的產物。
據歷史老師表示,這屆高三使用由王姓教授編著的中國史教材,其中明確引用題幹的詩句來佐證「江南曾經實施稻麥輪種制」。老師指出,她相信,任何一位熟讀課本的同學,很容易會按課本的見解,在本題中選(A),她認為學術界的惡鬥不應該延伸到攸關眾多考生權益的考場,如此對學子十分不公平。
有人的地方,難免會有派系。派系也無所謂好不好的問題,純粹是個人喜好,難以評論。但任何的恩怨,應該都只限於涉及的雙方,不應該牽連無辜的第三者。套用批踢踢的名言:「考生:『躺著也中槍!』」
在考場上,考生任人宰割。
星期二, 6月 03, 2008
老王賣瓜 - 《自由時報》不花錢遊墾丁 對嗎?
前天看到報導,覺得很不合理,投書報社,昨天刊出。
老王賣瓜一下,填補今天部落格的空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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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2/today-o8.htm
老王賣瓜一下,填補今天部落格的空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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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花錢遊墾丁 對嗎?
近日報載有大學生因為成績不及格,老師便出了項作業,要求學生以搭便車的方式,不花錢遊墾丁,在一路上受到很多在地人的照顧。表面上看起來是台灣人濃厚人情味的展現,但也讓人思考,這樣「搭便車」是不是只是想占人便宜?不論在城市還是鄉村,人們一看到外地人,總想慰勞這些不遠千里而來
、歷經疲憊旅途的客人,久而久之這種照顧外地人的好客文化 ,就逐漸形成台灣人一份特殊的人情味。 人情味的基礎應當是建立在雙方都無所求的情況下,也就是提供方不期
待報酬、而受贈方也不認定必定會從提供方獲得好處 。在地人樂意無償地付出關懷,而外地人獲得一分意外的溫暖 ,在這樣沒有心機計策和預期的情況下,才是單純可愛的人情味。 如 今,部分的外地人吃定善良的在地人,認為自己必定可以在旅途中獲得
某些人的資助,甚至有「免錢旅遊」的想法。這種利用他人的好心 ,將自己本來就應付的旅費 交由全體台灣人買單的做法,很不可取。美其名是人情味的展現 ,實則是展現自己佔便宜的心態,為何與你毫無干係的陌生人 ,要分擔你享樂的費用呢?
origin: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2/today-o8.htm
星期五, 9月 07, 2007
好黑暗的三類組
根據我養在第三類組的線民(咳咳,應該是同學才對XD)指出,學校所謂「生醫班」居然沒上音樂和美術,把這兩堂課挪作物理課和化學課。聽到這個消息,先是傻眼,再是捧腹大笑!
為了驗證消息的真實性,今天學校公布了課表,該班在課表名義上仍有音樂及美術課,但仔細一看,音樂和物理授課教師竟是同一人,可想而知,美術和化學的授課教師也是同一人,看來老師在人文與自然方面皆有專業,必定是奇才!
此外,他們的「隔壁班」居然也有類似情形,原來「專長班」真的很專注在「專長」方面......
今天看到一張有關社團的單子,要每個人填妥交回學務處,赫然發現原來有所謂「班級選社」這回事。某社會組班需選「語文研究社」,特定(廣義)自然組班須選「數學研究社」,經線民點出,才知道這是加課的一種。學校為了某些東西(雖然方法無助於目的之達成,有違行政法上適當性之原則),竟然犧牲教學正常化,噫!悲哉!
持平而論,每星期多兩三節課,可以為同學帶來什麼?近年來我們學校三類組考最好的是考上某國立前三醫大醫學系,然而學姐那屆並沒有這麼多奇奇怪怪的政策(或許有,但她沒有進特殊班),依然有資格考上不錯的醫學系。學校是不是該開開賭盤,讓大家下注,看看兩年會有甚麼不一樣?說不定賭盤賠率太難看,還可收激將法之效。
現在我才知道,原來高中也是很黑暗的......
為了驗證消息的真實性,今天學校公布了課表,該班在課表名義上仍有音樂及美術課,但仔細一看,音樂和物理授課教師竟是同一人,可想而知,美術和化學的授課教師也是同一人,看來老師在人文與自然方面皆有專業,必定是奇才!
此外,他們的「隔壁班」居然也有類似情形,原來「專長班」真的很專注在「專長」方面......
今天看到一張有關社團的單子,要每個人填妥交回學務處,赫然發現原來有所謂「班級選社」這回事。某社會組班需選「語文研究社」,特定(廣義)自然組班須選「數學研究社」,經線民點出,才知道這是加課的一種。學校為了某些東西(雖然方法無助於目的之達成,有違行政法上適當性之原則),竟然犧牲教學正常化,噫!悲哉!
持平而論,每星期多兩三節課,可以為同學帶來什麼?近年來我們學校三類組考最好的是考上某國立前三醫大醫學系,然而學姐那屆並沒有這麼多奇奇怪怪的政策(或許有,但她沒有進特殊班),依然有資格考上不錯的醫學系。學校是不是該開開賭盤,讓大家下注,看看兩年會有甚麼不一樣?說不定賭盤賠率太難看,還可收激將法之效。
現在我才知道,原來高中也是很黑暗的......
星期三, 8月 15, 2007
我們學校終於算是明星高中了
「我們學校終於算是明星高中了」這是我昨天的狀態。
前天高中職五專登記分發結果出爐,但是前天太忙,讓一向很喜歡研究升學問題的我沒空蒐集資料,所以拖到昨天才看各大報的報導,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一向不被認為是「明星高中」的我們的學校,居然上榜了!
其實,就客觀角度而言,何謂「明星高中」並沒有一定的辨別標準,有台北市立建國中學的288分,亦有受地理環境劣勢影響的地方學校的100多分,因此有人認為只要在某一縣市稱霸,即可稱為「明星高中」。而蔽校的最低錄取分數,今年約落在260分附近,比起其他「各霸一方」的學校並不算差,甚至高出一大截,但依往年慣例,「明星高中」這個虛榮的頭銜卻是我們學校想都不敢想的事,可是今年聯合報將蔽校列上榜,肯定讓學校高層欣喜不已。
然而,「明星高中」確實是一個虛幻的稱呼,對於學生的學習並沒有任何助益,硬要說的話,可以讓學生多一股自信(但反過來說也可以說是傲氣)。我一向支持教育部提出的高中職社區化目標,也希望教育部盡早實踐「高中職均質化」的理想,讓人人都有機會享受高品質而可負擔的教育。透過「高中職均質化」,讓學習成效(假定大學入學考試可以測驗學生程度)的環境因素降到最低,使學生家長可以接受社區高中的概念,不要再為區區幾分斤斤計較,搞得像沒考上「第一志願」人生就毀了一樣。
前天高中職五專登記分發結果出爐,但是前天太忙,讓一向很喜歡研究升學問題的我沒空蒐集資料,所以拖到昨天才看各大報的報導,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一向不被認為是「明星高中」的我們的學校,居然上榜了!
其實,就客觀角度而言,何謂「明星高中」並沒有一定的辨別標準,有台北市立建國中學的288分,亦有受地理環境劣勢影響的地方學校的100多分,因此有人認為只要在某一縣市稱霸,即可稱為「明星高中」。而蔽校的最低錄取分數,今年約落在260分附近,比起其他「各霸一方」的學校並不算差,甚至高出一大截,但依往年慣例,「明星高中」這個虛榮的頭銜卻是我們學校想都不敢想的事,可是今年聯合報將蔽校列上榜,肯定讓學校高層欣喜不已。
然而,「明星高中」確實是一個虛幻的稱呼,對於學生的學習並沒有任何助益,硬要說的話,可以讓學生多一股自信(但反過來說也可以說是傲氣)。我一向支持教育部提出的高中職社區化目標,也希望教育部盡早實踐「高中職均質化」的理想,讓人人都有機會享受高品質而可負擔的教育。透過「高中職均質化」,讓學習成效(假定大學入學考試可以測驗學生程度)的環境因素降到最低,使學生家長可以接受社區高中的概念,不要再為區區幾分斤斤計較,搞得像沒考上「第一志願」人生就毀了一樣。
延伸閱讀
聯合新聞網 明星高中最低錄取分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79868
星期三, 7月 04, 2007
二十一人否決九萬人!--從公審會否決看公民投票
這是當天寫的,投稿報社未獲採用,但還是不吐不快!
公審會根本就是怪物機關,到底是人民比較大,還是未經選舉的委員比較大?
-----------------------------
今天下午,看到電子媒體報導行政院公審會否決「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案,感到訝異不已,讓我感慨原來公投並不只是數人頭!
根據公投法第一條,其創立意旨為「依據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目的在避免間接民主無法直接表達人民的意見,希望借本法充實國民的參政權,補足代議政治的先天不良。
公民投票是人民意志的展現,國家應給予提案空間最大的自由。為確保提案符合公投法要求而設立的公審會,應著重形式的審查,而非斷定提案是否合理。然而,公審會卻以台灣為國號與否仍有疑義駁回了提案,展現公審會委員權力的傲慢。
公投表達人民對政府的期望,理論上只要連署人達到某一程度,就應該可以成案讓社會好好討論,再行由人民表決是否可行。但今天,公審會僅區區二十一名委員就可以決定提案的生死,還未成形就胎死腹中。且公審會委員由政黨比例代表推薦,給政黨介入操作的空間,違背行使直接民權的真意。在立法先天失調的情況下,委員應自我節制權力,而不是讓權力漫無邊際的擴大,假借形式審查之名行扼殺民意之實,完全否決人民的智慧。原來民眾辛苦奔走下的九萬張連署書竟比不上辦公室吹冷氣的二十一張票啊!
公審會根本就是怪物機關,到底是人民比較大,還是未經選舉的委員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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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看到電子媒體報導行政院公審會否決「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案,感到訝異不已,讓我感慨原來公投並不只是數人頭!
根據公投法第一條,其創立意旨為「依據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目的在避免間接民主無法直接表達人民的意見,希望借本法充實國民的參政權,補足代議政治的先天不良。
公民投票是人民意志的展現,國家應給予提案空間最大的自由。為確保提案符合公投法要求而設立的公審會,應著重形式的審查,而非斷定提案是否合理。然而,公審會卻以台灣為國號與否仍有疑義駁回了提案,展現公審會委員權力的傲慢。
公投表達人民對政府的期望,理論上只要連署人達到某一程度,就應該可以成案讓社會好好討論,再行由人民表決是否可行。但今天,公審會僅區區二十一名委員就可以決定提案的生死,還未成形就胎死腹中。且公審會委員由政黨比例代表推薦,給政黨介入操作的空間,違背行使直接民權的真意。在立法先天失調的情況下,委員應自我節制權力,而不是讓權力漫無邊際的擴大,假借形式審查之名行扼殺民意之實,完全否決人民的智慧。原來民眾辛苦奔走下的九萬張連署書竟比不上辦公室吹冷氣的二十一張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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